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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上门服务电话,智能分配单据:两难之下,工伤认定能否打破“48小时之限”?
放弃抢救,家属于心不忍,继续抢救一旦超过时限,又可能错失工亡认定机会——
两难之下,工伤认定能否打破“48小时之限”?
专家认为,与立法之时相比,如今的医疗条件、劳动场景、工作形态都发生了变化,抢救时限、死亡标准等也应与时俱进调整
工人日报记者 陈曦
阅读提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近年来,工伤认定的“48小时条款”频频引发讨论,不仅面临现实伦理困境,各地案件还存在裁判尺度不一等情况。受访专家建议,结合当前医疗技术水平与社会发展情况,对抢救时限,死亡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界定等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
过去的这大半年来,浙江诸暨的周女士既悲伤又无助。2025年9月9日下午,她的父亲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肌梗死,于9月20日抢救无效去世。周女士为父亲申请了工伤认定,但未能成功,随后她提起上诉,一审、二审均被驳回,理由是“从发病到抢救无效死亡已超过48小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周女士告诉记者,父亲入院后病情危急,医生多次告知“脑损伤已不可逆”,当时就有朋友提示过工伤认定的时限要求,可作为至亲,她和母亲仍然期待奇迹发生。“这项条款有些不近人情,仿佛在逼家属在亲人生命和工伤赔偿之间做选择。”周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近年来,工伤认定的“48小时条款”频频引发争议,伦理困境与裁判尺度不一等问题逐渐凸显。受访专家认为,与立法之时相比,如今的医疗条件、劳动场景、工作形态都发生了变化,相关条款也应与时俱进作出调整。
工伤认定被卡在“48小时”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02元。据此计算,如果亡故的劳动者获认工伤,家属能领到110多万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周女士了解到,父亲生前工作的车间没有空调,闷热的环境使其持续感到不适,“发病可能是工作所致”。此外,查找资料时,她发现个别案件中,48小时内脑死亡的劳动者也被认定为了工伤。在她看来,自己保存的病程记录、检查结果以及医生谈话录音等材料,足够证明父亲在48小时内已经脑死亡。
一审法庭上,法官对周女士和家人表示同情,但并未支持“脑死亡”的说法。无奈之下,周女士答应调解,但企业提出的赔偿金额让她无法接受。经过绍兴中院进一步调解,企业最终同意赔偿13.5万元,加上企业此前垫付的8万元住院费,家属总计收到款项21.5万元。这与法定工亡待遇相差悬殊。
来自新疆的梅女士也遭遇了类似情况。
梅女士的哥哥从事汽车售后工作,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突然晕倒,送到医院后查出脑溢血,身体状态急转直下,已不具备开颅手术条件。医生表示,继续抢救意义不大,只能靠机器维系生命。9月28日,梅女士的哥哥去世,企业老板只在葬礼时包了几千元红包。
2025年10月底,梅女士和家人申请了工伤认定,没多久就收到了“不予认定”告知书。律师告诉他们,因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上诉胜诉概率极低,但梅女士还是决定试试。
争议频发的背后
“《工伤保险条例》主要保障的是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作关联性’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考察因素。”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分析称,职工在岗位上突发疾病多源于自身健康问题,法律将其纳入“视同工伤”范畴,是考虑到其发病与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等可能存在关联,对劳动者予以倾斜保护。而设置抢救时限是为了降低举证门槛,同时避免工伤保险责任无限扩大,以平衡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三方的利益。
李凌云进一步解释称,将时限设置为48小时,是立法机关在本世纪初结合医学规律、社会现实与制度承受能力做出的综合判断。至于48小时的起点和终点,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以呼吸、心跳停止的临床死亡作为死亡标准。
李凌云指出,随着医疗技术进步,如果家属情感上难以放弃,很多患者在48小时内脑死亡、无生还可能的情况下,仍能借助呼吸机、ECMO等仪器维持生命体征。但在心肺死亡标准下,此类患者往往无法获认工伤,这会让家属在“抢救亲人”和“获取工伤待遇”间陷入两难。
围绕“48小时条款”的争议,不止于认定时限与死亡标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分析,数字时代,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新型劳动模式普及,认定工伤时能否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做扩大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争议。此外,一些猝死案例中,劳动者发病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但其猝死与“长时间过度劳动”有强因果关系,此类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也存在分歧。
王天玉曾接触过一个案例,劳动者被送医后,并非全程都处于抢救状态,其间存在观察和保守治疗的时段,该时段是否计入48小时抢救时长,成为争议焦点。李凌云补充说,如果劳动者在岗位发病后回家休息,病情加重后才入院抢救,能否“视同工伤”也存在争议。
回归“因工致害”的制度本源
在李凌云看来,“48小时条款”的调整可以考虑几个方向。
首先,鉴于当前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现实中的伦理困境,可以考虑将脑死亡纳入工伤认定死亡标准体系。同时,必须严格限定脑死亡判定机构的资质、规范诊断程序,以防止脑死亡标准被滥用,兼顾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48小时不应是绝对的门槛,而是应作为工伤推定的基准。”李凌云建议,未来要回归“因工致害”的制度本源,对于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的案例,转入对工作关联性的实质性审查,考察劳动者发病前的工作强度、岗位应激风险、抢救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以此判断能否“视同工伤”,从而增加现有规则的弹性。
在“48小时条款”之外,李凌云认为,应将“过劳死”也纳入“视同工伤”的法律体系。“可建立‘过劳死’认定标准,将劳动者的加班时长、夜班频率、工作紧张程度等作为核心判断指标,同时明确举证规则,降低家属证明因果关系的难度。这也有助于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实现劳动关系的健康平衡。”
“修订法条是艰难而复杂的,需要非常细致的论证过程。”王天玉表示,无论是调整时限要求还是死亡标准,都会对司法实践和基金运行产生较大影响。短期内,可围绕“48小时条款”中较突出的争议点进行讨论,推动形成明确、统一的裁判标准,尽可能减少矛盾。
李凌云建议,现阶段,司法机关可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做出规则上的指引;还可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形成联动,建立医疗鉴定和证据交换的快速通道;行政机关可组建工伤认定医疗专家库,明确脑死亡认定的资质、程序、效力,不断优化流程,提升工伤认定的效率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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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
摘要:企业文化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支撑力量,其价值观、行为+准则等核心要素深刻影响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与调整。契合企业发展需求的企业文化,能为战略制定提供方向指引,凝聚员工共识以保障战略有效实施,还能灵活适配战略调整,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稳定发展;而与战略不匹配的企业文化则可能形成阻碍,导致战略落地困难。明确企业文化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对企业优化战略管理过程、提升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企业文化企业战略管理战略制定战略实施企业竞争力
一、引言
企业文化作为企业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独特精神内核,渗透在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与企业战略管理之间存在紧密且复杂的关联。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企业文化对战略管理的作用逐渐凸显。深入挖掘企业文化在战略制定时的导向作用、在战略实施中的推动作用以及在战略调整时的适配作用,不仅能明晰二者的互动关系,还能为企业借助文化力量提升战略管理水平提供思路,助力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文化在企业战略制定环节存在的影响分析
(一)企业文化价值观模糊导致战略方向偏差
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未能形成清晰、明确的企业文化价值观,使得企业在进行战略制定时缺乏统一的方向指引。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员工对企业发展目标的认知存在差异,在战略研讨过程中难以达成共识,导致制定的战略方向模糊,无法精准契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与市场趋势。一些企业既追求短期市场份额的提升,又期望实现长期品牌价值的积累,却因缺乏核心价值观的统筹,战略制定时在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之间摇摆不定,最终制定的战略难以有效指导企业实践,甚至可能使企业陷入发展困境。
(二)企业文化与市场需求脱节影响战略针对性
有些企业的企业文化长期处于封闭状态,未能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更新与调整,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在战略制定过程中,企业过度依赖内部传统经验与文化惯性,忽视对市场动态、消费者需求以及竞争对手情况的调研与分析,导致制定的战略缺乏市场针对性。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基于滞后企业文化制定的战略无法及时响应市场变化,使得企业推出的产品或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三)企业文化缺乏独特性致使战略同质化严重
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盲目模仿同行的企业文化,未能结合自身发展历程、资源禀赋与核心优势形成独特的文化体系。这种缺乏独特性的企业文化,直接导致企业在战略制定上陷入同质化困境。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往往参照同行的成功模式,未能从自身独特文化出发挖掘差异化竞争优势,使得市场上出现大量战略相似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等方面缺乏创新与特色,难以吸引目标客户群体,最终在同质化竞争中面临利润空间压缩、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三、企业文化对企业战略实施过程的具体作用
(一)积极企业文化增强员工战略执行动力
具有积极导向的企业文化,如强调协作、创新、责任的文化,能够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对企业战略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当企业明确战略目标后,积极的企业文化会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将战略理念传递给每一位员工,让员工深刻理解战略实施的意义与自身职责。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员工会主动将个人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战略执行工作中,有效提高战略实施的效率与质量,推动企业战略逐步落地。
(二)企业文化凝聚企业内部资源保障战略推进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纽带,能从理念层面统领企业内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通过统一的价值认同让资源分配更贴合战略需求,避免资源分散与闲置。在战略实施中,部门间的协作往往受职责边界影响,而企业文化可通过倡导全局意识,弱化部门隔阂,推动信息在各岗位间高效流转,让资源按需调配。以新产品研发战略为例,研发部门借助文化共识及时同步技术难点,生产部门提前规划产能适配研发进度,销售部门则将市场需求精准反馈,三方在文化引导下形成联动,使物料采购、人力投入等资源精准匹配研发节点,切实减少浪费,为战略落地筑牢资源根基。
(三)消极企业文化引发战略实施阻碍问题
与积极的企业文化相反,消极的企业文化,如缺乏创新意识、存在自我主义、内部沟通不畅的文化,会对战略实施产生严重阻碍。在这种文化环境中,员工缺乏工作积极性与创新动力,对战略实施持消极态度,甚至会出现抵触情绪。同时,自我主义会导致决策流程繁琐、执行效率低下,内部沟通不畅会造成信息传递失真、部门之间协作困难。企业在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时,消极的企业文化使得员工不愿学习新的数字化技术与工作方法,部门之间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上存在诸多矛盾,导致战略实施进度缓慢,甚至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四、基于企业文化优化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塑造契合战略目标的企业文化价值观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重新梳理与塑造企业文化价值观,确保文化价值观与战略目标高度契合。企业要深入分析战略目标的核心需求,明确实现战略目标所需的精神理念与行为准则,将其融入企业文化价值观。通过企业内部培训、文化活动、榜样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员工传递新的文化价值观,引导员工认可并践行这些价值观。若企业战略目标是成为行业内的创新领导者,就应塑造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价值观,鼓励员工勇于尝试、大胆探索,为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文化基础。
(二)推动企业文化与战略实施深度融合
为确保战略有效实施,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文化与战略实施过程深度融合。在战略实施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在制定战略实施计划时,要结合企业文化特点,设计符合员工行为习惯与认知模式的实施路径;在战略执行过程中,利用企业文化加强员工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战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战略实施效果评估时,将企业文化对战略实施的影响纳入评估体系,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文化建设与战略实施策略,形成企业文化与战略实施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企业文化动态调整适配战略机制
由于市场环境与企业战略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企业文化也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适配战略的变化。企业要定期对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和自身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企业文化与当前战略的适配程度。当企业战略发生调整时,及时对企业文化进行优化与更新,确保企业文化始终与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当企业从单一业务战略转向多元化业务战略时,企业文化需要从强调专注、高效转变为注重协同、灵活,以适应多元化业务发展的需求,为新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五、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管理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探索
(一)加强企业管理层对文化与战略协同的引领
企业管理层作为企业文化建设与战略管理的核心决策者,其对二者协同发展的重视程度与引领作用至关重要。管理层要深入认识企业文化与战略管理的内在联系,将文化建设与战略管理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在制定战略决策时要充分考虑企业文化因素,在推进文化建设时紧密结合战略目标。同时,管理层要以身作则,积极践行企业文化价值观,带头推动战略实施,为员工树立榜样,引导全体员工共同关注并参与到文化与战略协同发展的工作,形成上下一心、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搭建员工参与文化与战略协同的平台
员工是企业文化的践行者与战略实施的执行者,搭建员工参与文化与战略协同的平台,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让员工从战略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企业可依托内部办公系统搭建线上意见征集专栏,搭配定期线下座谈会,鼓励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践,为企业文化理念优化、战略落地细节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建立建议反馈机制,让员工感受到自身意见被重视。组织跨部门项目小组时,可围绕战略推进中的具体任务组建专项小组,如新品推广战略下的“市场-研发-销售”联合小组,让员工在共同攻克任务的过程中,直观感受不同部门对文化的践行方式与战略的落地需求,进而加深对二者协同关系的理解。开展文化与战略主题培训活动时,可引入案例教学,选取行业内文化与战略协同的典型案例,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进行剖析,还可设置模拟实践环节,让员工在模拟战略执行场景中运用企业文化理念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参与协同工作的能力,真正成为推动文化与战略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完善文化与战略协同发展的监督评估体系
为保障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管理协同发展的有效性,需要完善相应的监督评估体系。企业应制定明确的监督评估指标,涵盖企业文化建设进度、战略实施效果以及二者协同程度等方面内容。定期对文化与战略协同发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协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根据监督评估结果,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不断优化文化建设与战略管理策略,确保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管理始终保持良好的协同状态,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六、结语
本文围绕企业文化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展开深入探究,明确了企业文化在战略制定、实施和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分析了二者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策略与实践路径。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管理的协同发展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企业需充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其与战略管理紧密结合,不断优化二者互动关系,以文化力量推动战略有效落地,以战略目标引领文化持续完善,从而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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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勇,男,1985年12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企业管理。